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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眉教授关于“自杀”与“保密”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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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对自杀咨询的保密问题时,课堂中间最后一排有位男同学提出:如果自杀的想法被咨询师说出去,那么某人就一定会实施自杀,因为“面子被撕破了,就没有办法活下去了”。

我想有必要做一下澄清。课上我们说了,心理治疗的伦理中有一条要替当事人保密,但是有两个例外,一是他要自伤,二是他要伤人。

生命高于一切,尤其在一个年轻的生命做出一个有关自伤的决定时,很有可能,那并不是一个由自由意志所做出的决定。正如晓娅老师所说,有时候,他可能是不由自主的——他体内神经生化方面的变化,使他根本无法行使自由意志——这样的时候,唯有药物加上心理治疗才能够帮助他重新恢复理智。因此,这时的干预是非常重要的。而此时的干预,不是心理治疗师一个人可以做到的,因此,就需要调动一切可能的社会资源。

与此同时,我们仍然会非常注意保密,会最大限度地让尽可能少的人了解真相。如果某个治疗师没有做到这点,让某个要自伤的人的情况暴露在很多人面前,那么只有两个可能:他的专业水准不够,或者他违背了伦理守则。

除此之外,还请有相应担心的同学换位思考。如果我们是某个有自伤冲动的同学的舍友,这位同学的家长还没有赶到之前或者老师又有其他紧急情况要处理,在这样的时候我们被委托暂时陪伴这位同学(通常治疗师和老师都只是自己处理,因此,同学很少会知道),这样的时刻,我们自己是不是也会非常自觉地替当事同学保密,并且会尽最大可能保护并安抚这位同学?

想自伤不是丢面子的事,是一个人想要解决问题而不成时采取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到最绝望的时候,一个人是不会采用这种会产生很多恶果的破坏性解决方式的。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能够设身处地体谅对方,并向当事人伸出援手。因此,如果我们遇到了自以为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请记着向周围人尤其是专业人员求助,而每一次对困难的积极解决,都会提升我们处理问题的智慧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