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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郝经的理学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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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文集》有关理学命题和图式的一系列论说,是郝经理学著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这些论说的主要思想内涵,追索其理学体系的合理与缺陷,有助于理解元初北方理学的基本特征,探求当时南北学术的差异与融合的实际情况。

一、道为本体的理学体系

什么是宇宙的最高本体,这是理学的根本问题。理学家无不由此入手,构建自己的理学体系。郝经《道论》认为:“道统夫形器,形器所以载夫道。”在宇宙中,道是形器的主宰,是最高的本体,形器只是道的承载者。而“天地万物者,道之形器也”。即宇宙间的天地万物,都是道的形器,道的物质载体。这是《易·系辞》“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思想的合乎逻辑地发展。在道与形器中,形器是相对的,有生灭存毁,道则是绝对的,超脱于生灭而永恒存在。“一形器坏,则有一形器,道固无恙也”。因此道是宇宙最高的极终的本体。

在道为本体的基础之上,郝经探讨了道与其他理学基本范畴的关系,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郝经认为,动静、阴阳、刚柔、消长等自然界的运动变化,无一不是道的体现。道贯穿天地规范万物的规律性,称为太极;道使天地万物运动消长生生不已的特性,称为造化;而天地万物的相对不易性与周流变化的莫测性,则称为鬼神。这些概念,都是对道的某一特性的概括。

命、性、心、情、欲、德等,是理学人性论的基本命题。《道论》云:“道之赋予,则谓之命;其得之理,则谓之性;其制宰之几,则谓之心;其发见酬酢,则谓之情;其血气之所嗜,则谓之欲;其义理之所得,则谓之德。”道对人的赋予称为命,人禀受的天理称为性,心是人身的主宰,情是内心情感的发泄,欲是血气之躯的自然愿望,德是人的义理规范。至于仁、忠、恕、诚等社会道德,礼、乐等礼仪制度,敬、智、勇等行为规范,乃至圣、贤、愚三类人的划分,无不与存在于人心的道德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