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效能又可称作“自我效能感”“自我效能期待”“自我信念”,是指个体在面临某一任务活动时所具有的判断、胜任感及其自信程度。
自我效能感由结果期待和效能期待两部分组成。结果期待是指个体对自己某一行为会导致某一结果的预测,即如果个体预测到某一行为将会导致某一特定的结果,那么这一行为就可能被启动和被个体所选择。效能期待是指个体对自己能够进行某一行为的实施能力的预测或判断,即对自己行为能力的主观判断。当个体明确自己有能力进行某一活动时,就会产生较高的自我效能感,并选择进行哪种活动。自我效能感与个体所拥有的技能无关,但与人们对自己所拥有的能力的认识和评价有关。
自我效能感的性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自我效能是自我生成能力。班杜拉认为,自我效能能将个体有关认知、情感、行为以及社会等各方面的技能整合起来,随着情境和任务要求的变化,每次结合不同的技能,以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因而,自我效能是一种自我生成能力。
其次,自我效能是行为动因机制。班杜拉指出,效能信念是人类动因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个体正是以效能信念为基础,来决定选择什么样的挑战性目标,付出多大的努力,在遇到困难时坚持多长时间等。自我效能具有认知性和动机性,它既是自我能动性的一种表现又是自我能动性作用的结果。
再次,自我效能是具体性和普遍性的统一。班杜拉将自我效能划分为三个层次:①一般自我效能,是个体对自己应对生活中各种问题的能力的自信心,是人们汇总各种渠道获得的关于自己在不同情境中的能力信息,对其进行的一种总体性认识和评价,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概括性;②领域效能,是对已界定的某个领域内的整合所有任务行为的自我效能;③具体任务自我效能,指的是对某具体任务中的行为的自我效能,这是研究得较多的一种自我效能。因此,随着情境和任务的具体化和细分化,自我效能也逐渐更加具有指向性和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