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业心理概述
一、职 业
(一)职业的内涵
职业是人们谋生的手段,也是人们社会地位的体现方式,是人类社会分工的结果。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生产力水平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职业的类别和内部构成、外部关系也越来越丰富,对职业这个概念的界定角度及其涉及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吕建国,孟慧, 2000)。从词义学的角度来分析“职业”一词,“职”有社会职责,带有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业”有从事某种业务、完成某种事业的意思。
美国社会学家舒尔兹对职业做了这样的界定:职业是一个人为了不断取得个人收入而连续从事的、具有市场价值的特殊活动,这种活动决定着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他认为“职业”的三要素是技术性、经济性和社会性。
另外,美国教育学家杜威则从教育学的观点出发,将职业解释为:人们可以从中得到利益的生活活动。
日本社会学家尾高邦雄认为,职业是社会分工或社会角色的持续实现,包括工作、工作场所和社会地位。
美国社会学家泰勒在他的《职业社会学》一书中提出:职业的社会学概念可以解释为一套成为模式的与特殊工作经验有关的人群关系。这种成为模式的工作关系的整合,促进了职业结构的发展和职业意识形态的显现。他认为,职业是生产关系的本质。从泰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推论,职业是社会关系中的角色体系,它由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条件所规定,由个体相应的资格条件来担当,二者的合理匹配有利于职业组织和社会的发展。
我国一些学者认为,职业指人们从事相对稳定的、有收入的、专门类别的工作。它是对人们的生活方式、经济状况、文化水平、行为模式、思想情操的综合性反映,也是一个人的权利义务、职责,进而是一个人社会地位的一般性表征。职业是人的社会角色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现代汉语词典》把职业定义为: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可见,职业既是人们在走入社会后,获取社会地位和社会对自身价值肯定的一种方式,也是人们独立获得生活来源的一种有价值的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