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是美国行为科学家亚当斯提出来的一种激励理论。该理论侧重于讨论个人对组织的贡献与自己从组织获得的工作报酬之间关系的比较,研究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员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亚当斯认为,要使组织成员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必须使工作报酬公平合理,组织分配公平公正。因为员工会通过比较来衡量自己工作的投入产出,并且根据这个比较结果调整自己的认知或行为,最后达到公平的状态。当员工感到不公平时,就会产生职业倦怠感,进而改变自己的投入产出、自我认知或选择另外的参照对象,甚至通过离开工作场所或转变本职工作等,来改变这种不公平的状态。对于公平与否的判断则取决于横向和纵向的社会比较过程。横向比较指员工将自己所获得的报酬(包括物质上的金钱福利和精神上的被赏识、受尊重等)和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和投入(包括教育程度、所做努力、用于工作的时间、精力和其他无形损耗等)之比与他人(包括同单位的和同行业的)所获得的报酬和他人所付出的努力之比进行社会比较;纵向比较是指以自己现在的报酬和付出之比作为标准,同自己过去的报酬与付出之比进行比较。若两者之间的比较结果是相等的,则员工处于认知平衡状态,对工作满意度高,从而激发工作动机,工作积极性相应提高;反之,若两者之间的比较结果出现偏差或极度不公平,那么,员工的公平感将会减少并会演化为一种持续的状态,最终对工作产生职业倦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