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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新文学运动中,胡风对两种倾向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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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的文学理论活动主要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初的上海以及抗日开始以后的“国统区”。胡风因为受到苏联文学的影响和日本普罗文学运动的影响,他的文学理论肯定具有革命性,这一点毋庸置疑。那么,胡风长期所从事的“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什么而发的呢?胡风在当时主要对两种倾向不满:一种是对周作人和林语堂的脱离现实的“兴趣主义”和“性灵主义”不满,认为这是与时代精神相背离的;一种是对“左联”内部的从苏联引进的所谓“辩证唯物主义创作方法”以及其后在“左联”作家队伍中所产生的“主观公式主义”、“客观主义”不满,认为这是违背“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他在这既反右又反“左”的斗争中,从自己和同行的创作中,领悟并创构了一个理论,这就是后来给他带来无穷灾难的“主观战斗精神”论。在论述胡风的这个独特的理论形态之前,我们先要看看置身于当时文坛的胡风,究竟对上述两种他所不满的倾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

1933年胡风从日本返回上海,参加当时上海的左翼作家同盟的工作。他的文学思想当然是现实主义的,文学关怀现实、拥抱现实和真切地反映现实,是他所主张的。当时中国的文坛,首先让他感到不满意的是周作人、林语堂的拒绝社会现实的、脱离社会现实的“个性至上主义”、“性灵主义”和“兴趣主义”。胡风于1934年发表了《林语堂论》,对林语堂的思想进行了剖析。他指出林语堂有“他的中心哲学的,那概括了他的过去,也说明着他的现在”,这个中心哲学就是意大利克罗齐教授的表现主义的美学。胡风引了林语堂对克罗齐表现美学的概括:“……他(指克罗齐——引者)认为世界一切美术,都是表现,而表现能力,为一切美术的标准。这个根本思想,常要把一切属于纪律范围桎梏性灵的东西,毁弃无遗,处处应用起来,都发生莫大影响,与传统思想冲突。其在文学,可以推翻一切文章作法骗人的老调;其在修辞,可以整个否认其存在;其在诗文,可以危及诗律体裁的束缚;其在伦理,可以推翻一切形式上的假道德,整个否认‘伦理’的意义。因为文章美术的美恶,都要凭其各个表现而论。凡能表现作者意义的都是‘好’是‘善’,反之都是‘坏’是‘恶’。去表现成功,无所谓‘美’,去表现失败,无所谓‘丑’。即使聋哑,能以其神情达意,也自成为一种表现,也自成为美学的动作。(《旧文法之推翻与新文法之建造》,《大荒集》,第83-84页)”[1]胡风认为林语堂因为推崇克罗齐的表现论美学,所以在文学批评上也就必然欣赏斯宾加恩(Spingarn)的表现主义批评,也就是“创造与批评本质相同”的创造批评。胡风又引了林语堂对斯宾加恩批评宗旨的概括:“Spingarn所代表的是表现主义的批评,就文论文,不加任何外来的标准纪律,也不拿他与性质宗旨、作者目的及发生时地皆不同的他种艺术作品作衡量的比较。这是根本承认各作品有活的个性,只问他于自身所要表现的目的达否,其余尽与艺术之了解无关。艺术只是在某地某作家具某种艺术宗旨的一种心境的表现——不但文章如此,图画、雕刻、音乐,甚至于一言一笑,一举一动,一唧一哼,一啐一呸,一度秋波,一弯锁眉,都是一种表现。这种随地随人不同的,活的,有个性的表现,叫我们拿什么规矩准绳来给他衡量。(《新的文评序言》,《大荒集》,第92页)”[2]胡风对林语堂的“中心哲学”和文学批评很不以为然。为什么?难道“五四”新文学运动不是主张“个性解放”吗?在胡风看来,“五四”新文学运动所主张的“个性解放”是反封建社会的礼教的束缚的,是深深地介入社会斗争的;但林语堂所主张的“表现论美学”和“表现主义”批评,则是完全脱离开社会现实的。胡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