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的文艺思想究竟属于哪种美学形态?这是我们在论述他的“主观精神”论或“主观战斗精神”论前必须弄清楚的。1954年批判胡风的时候,有人把他的“主观战斗精神”论硬说成是“唯心主义”,这不是实事求是,完全没有搞清楚胡风的文学思想的美学属性。胡风是主张辩证唯物主义的,而他的文学思想几乎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这就是胡风文艺思想大体的美学属性。胡风在1935年所写的《关于创作经验》一文中明确地谈到文学的源泉问题,他说:
说作家应该从生活学习,当然是千真万确的,离开了生活从哪里去找创作底内容呢?然而,这样的说法,适用在两种场合:一是为了抨击那些把艺术活动和社会的内容割开,因而也就把作家底成长和实践分开的幻想,一是为了提醒那些虽然有高度的修养然而和社会生活离开了,因而作品的内容也渐渐空虚了的作家底注意。但如果当一个青年作者迷困在现实生活底海里,不晓得怎样处理他的题材,不晓得选取哪一些具体的形象来写出它的人物的时候,我们依然用“向生活学习罢”这种所答非所问的话来压死他们的困难,那恐怕是非徒无益而且有害的罢。[1]
胡风在这里把问题说得很清楚,对于脱离生活的人来说,生活是第一位的,如果没有生活,你从哪里去寻找创作的内容呢?生活是创作的内容,“现实的认识是创作的源泉”,这一点应该是创作的前提;但是对于那些已经获得了创作的生活源泉的作者来说,那么问题就转移到如何去处理你所获得的题材,就是对题材的艺术加工问题。胡风对于生活和生活经验的重要性,曾经反复强调过,如说:“如果靠一两篇或几篇作品走上文坛以后,就从此脱离了生活,戴着纸糊的桂冠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失去了对现实人生的追求的热情和搏斗的魄力,那他的生活经验的‘本钱’,过不几天就会用得精光,只好乞丐似糊扎纸花度日了。”[2]生活是创作的源泉,胡风充分肯定这一点。胡风提出的“主观精神”恰恰是在有了生活经验后如何对题材进行艺术加工的一种见解。不能把胡风的“主观精神”孤立起来理解,它处于主客观关系的结构中,我们必须从主客观结构关系来分析它,才能正确理解胡风的思想。关于这一点,胡风在1935年写的《为初执笔者的创作谈》中重点谈到这一点。这是一篇评述当时苏联作家创作的文章。法捷耶夫的《我的创作经验》一文中提出仅有生活题材是不够的,这种题材只有与作家蓄积于心中的思想、观念,“起了某种化学上的化合”,零乱的现实典型,才集合成一个整体。胡风从这里受到启发,展开了他的客观与主观关系的论述:“作家用来和材料起化合作用的思想、观念,原来是生活经验底结果。也就是特定的现实关系底反映,它本身就是作为在矛盾的现实生活里的一种生活欲求而存在的。这种思想或观念和历史动向的关系如何,主要地决定了作家面貌的轮廓。所以,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和他的人物一起苦恼、悲伤、快乐、斗争,固然是作家把他的精神活动紧张到了最高度的‘主观’的‘自由’的工作,但这个‘主观’这个‘自由’却有客观的基础,‘客观’的目的,它本身就是‘客观’底成分之一,是决定怎样地对待‘客观’的主体。这样的‘主观’愈强,这样的‘自由’愈大,作品底艺术价值就愈高,和和尚主义的所宣传的‘主观’和‘自由’也就愈加风马牛不相及了。”[3]胡风的意思很清楚,主观的思想、观念看起来是主观的,但它们是客观现实关系的反映。没有客观,也就没有主观。在创作中也是如此,作家与他的人物一起动情,看起来是主观的,其实这动情的主观是由客观作为基础的,离开这个基础,那主观就变成毫无根据的胡思乱想了。由此,我们必须在主客观关系的结构中来理解他的关于现实主义理论的“主观战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