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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文学观念——以“抒情”为主——审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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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学观念的比较研究,此前也有不少相关论著,但一般都认为西方重再现,中国重表现。现在看来,这种说法仍嫌简单,首先是没有进入历史语境,没有深刻说明中西文学观念差异所产生的不同历史和文化根源;其次是对于中西思维模式缺乏深刻的认识,导致中西方文学观念的差异比较停留于较浅的层次上。

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与以欧洲为中心的西方文学观念有巨大的差异。总体而言,中国古代文学观念是情感论。中国文学的开篇《诗经》几乎都是抒情诗。与《诗经》几乎同时的《尚书》中的“尧典”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1]这段话的前面是“帝曰”,这个“帝”就是“舜帝”,是他告诫掌管音乐的人“夔”的一席话,意思是说:你听好了,诗要表达意志,歌要把诗的言辞咏唱出来,声调则随着咏唱而抑扬顿挫,韵律则使声调和谐统一。过去解释这段话的学者,常常只注意“诗言志”三个字,没有把这句话联系起来理解,是不够的。《尚书》这句话,意思是要把诗、歌、吟唱、韵律四个因素联系起来。或者说,诗在当时是应歌唱的,歌唱则要讲究“吟唱”,怎样才能达到“吟唱”的效果呢?那就要讲究韵律和谐。这样联系起来理解,那么《尚书》这句话所说的就是:“诗”作为一种活动,一定要以韵律的语言用吟唱的方法充分表达情感志意。“诗言志”的“志”是什么?《春秋左传正义》在解释“好、恶、喜、怒、哀、乐”等六志时说:“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2]这个解释很好,说明情志是相通的。不论是个体性的情感(如《诗经·关雎》)还是社会性情感(如《诗经·硕鼠》),都是抒**志的,这里没有严格的区别。“诗言志”不是舜帝一人的意见,几乎是后来众多不同流派学者对诗的共同理解。《庄子·天下》:“诗以道志”;《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诗以言志”。这样说来,朱自清说:“诗言志”是古代诗学的“开山的纲领”[3],就可以成立了。为什么中国文学观念一开始就与人的情感联系起来,根本原因是中国古代没有“上帝之城”,也就没有像柏拉图那样的无所不在的超越现实的“理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