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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曹禺、郭沫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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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1910—1996),原名万家宝,湖北潜江人。《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家》(改编自巴金同名小说),这些曹禺在1949年前创作的戏剧几乎无一例外地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成为公认的经典。但1949年以后,曹禺的创作与前期形成巨大落差,在《明朗的天》(1954)、《胆剑篇》(1961,与梅阡、于是之合作)、《王昭君》(1978)中,我们看不到前期作品中灵魂的挣扎与搏斗及由此产生的撼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自然,曹禺的境遇不单是他个人的。曹禺作为个案之所以突出,在于他仍旧从事话剧创作,仍旧能够体现出过人的写作技巧,但却失去了**贯注的生动气韵。

《明朗的天》通过凌士湘目睹科学家利用细菌杀人从而思想发生改变,来阐释知识分子与政治的关系,突出知识分子必须改造思想的主题;《王昭君》为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将王昭君塑造为明大理、识大体的民族友谊传播者;《胆剑篇》通过吴越力量的消长演绎“一时胜负在于力,千古胜负在于理”的道理。先行的主旨显然装不下曹禺对于人生、人性的丰富体验,削足适履的现象产生了。作者不敢再写人性的复杂、宇宙的莫测、理想的明灭,心灵的翅膀受到外界信息的暗示之后自觉敛垂。如果说曹禺前期作品闪烁着阴郁灰暗与青春明亮交织而成的多种色调,那么1949年之后的创作却呈现出汇入时代主潮的单一色调。早期为某种情绪所驱动,为某个人物所感动的创作缘起被“政治觉悟”所替代,每个场景、每个人物的意义边界都尽量明确,舍弃了必要的延伸与扩展,也就失却了作品意义内涵的深广。自然,这些剧作从主旨上说都是“进步”的,技巧上也不乏为人瞩目之处,如《王昭君》中对孙美人的形象的刻画,《胆剑篇》中优美、澎湃的诗句以及在对比中愈益鲜明的人物性格等,但是这些一旦失去总体意义深度的支撑,其亮点也仅止于点缀,偶一使人眼亮,却难以产生沦肌浃髓的艺术力量。曹禺在与研究者们提起自己的创作时,对新中国成立后的作品几乎都是避而不谈,因为他觉得“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6]此言透出了他的痛苦与难以言喻的怨悔。曹禺曾感慨道:“做人真是难呵!……让人明白是很难很难的啊!明白了,你却残废了,这也是悲剧,很不是滋味的悲剧。我们付出的代价是太多太大了。”[7]他晚年也曾燃烧起创作的**,但因为健康条件的限制,行政事务的干扰,这愿望始终未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