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泄愤说
中国古代文学向来有“发愤著书”“不平则鸣”的传统,受此影响,小说创作也有“泄愤说”。小说“泄愤说”始于明代的刘敬。他在《剪灯余话序》中说:“此特以泄其暂尔之愤懑,一吐其胸中之新奇,而游戏翰墨云尔。”更鲜明地打出“泄愤说”旗帜的则是李贽。李贽在《忠义水浒传序》中曰:“古之圣贤,不愤则不作矣。不愤而作,譬如不寒而颤,不病而呻吟也,虽作何观乎?《水浒传》者,发愤之所作也。”强调小说是“发愤之作”,有深刻的创作动机。之后,叶昼称评点《水浒传》是“抒其愤懑”。张竹坡评点《金瓶梅》打破旧观点,认为这是一部泄愤的世情书,而不是一部**书。之后,蒲松龄自称《聊斋志异》是“孤愤之书”,用明确的创作自述和杰出的写作实践为“泄愤说”提供了丰富的依据和有力的支持。
将泄愤说移植到小说创作,并将其进一步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第一,在“惩劝教化”说盛行之时,泄愤说强调真情实感,对从观念出发的、说教式创作方法是一次有力的冲击,对打破“惩劝”模式有积极的意义。第二,泄愤说是从作品与作者的联系来谈小说创作,强调创作主体在小说创作中的决定作用,这有利于小说摆脱经史的附庸地位,凸显其独立的艺术价值。“泄愤说”体现着小说理论的趋于成熟。
2.虚实论
关于虚实关系的探讨,是中国古代小说理论中一项重要论题。从汉代至魏晋南北朝的几百年间,人们对小说创作中的虚构性尚没有自觉的意识,常把虚构与真实相互混淆。直至唐代,人们才对小说创作的虚构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如古神子评论《博异志》“语其虚,则源流具在”。这在小说观念演变史上具有转折性意义,是一个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