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的生成与发展是在中国近古社会政治文化的背景下进行的,其以儒学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囊括宇宙与人伦的学术理论体系,可以说是对上古与中古学术的继承、反思与集成,是中国古代传统学术思想的最高形态。理学在明朝依然是占据着重要地位的哲学形态,尤其是程朱学派的学说得到了当朝统治者的鼎力提倡与扶持,明成祖朱棣曾经敕令编撰《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宣扬程朱理学,并将之定为官方统治思想,以之为科举取士的标准,由此而左右时代的学风,诱迫士人们为谋取功名而成为蛀书虫,同时也渐渐消融了理学内含的积极意义,使之走向褊狭的死胡同。由此到了明末清初,当社会危机日益严重的时候,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否定理学末流,认为其空疏无用,兴起以经世致用为指向的批判思潮。被史学界称为“明末三大家”的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就是这样的代表。进入清代以后,统治者采取高压与怀柔的双向文化政策,使得士人们为了保身,逃避政治而转向考据一途。特别是到乾嘉时期,政治稳固、经济繁荣,文化高压也愈加严厉,考据学在较好的物质环境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达到了极盛时期。但同时,理学作为官方哲学,仍然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清世也出现了诸多的理学家。纵观有清近三百年的学术史,以探究“性理”为要的理学(亦称宋学)与以“考据”为主要研究方法的清代朴学(亦称汉学)的争辩可视为清学之中轴。清学(或称“新理学”、“新汉学”),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对汉学与宋学的选择与兼容。
图4-10-1 顾炎武像
汉宋关系,作为清代学术的基本问题,贯穿于清代学术的始终。汉宋之学不仅仅是两大学术流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学术特别是清代学术嬗变的内在规定性。中国古代社会在清以前,以儒学道统为中心的学术以汉、宋为重镇,所以清人学术,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衍生于汉学与宋学。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将清代学术文化分为三个部分,即“启蒙期”(明清之际至康、雍间)、“全盛期”(乾、嘉、道、咸间)、与“蜕分期”(同、光间),钱穆的《清儒学案序》则将清代理学分为四期,即“晚明诸遗老”、“顺康雍”、“乾嘉”与“道咸同光”,两家理论虽然不同,但是对清代学术发展的阶段划分是基本相同的。而如果以汉、宋之争为线索,亦即以考据与性理的思辨与论争为契机,其学术流变亦可依照梁、钱二家,分为初兴、中盛、晚变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