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让我们再回到本文的主题,看一看人性论与“本”、“末”思想的关系。
前面讲到,在“本”、“末”思想上,儒家和法家形成了两极,儒家对工商“末”业相对宽容,而法家则较为严厉,我们看到,在人性的问题上,儒法两家再次成为两种主要倾向的代表,那么,二者有没有内在的联系呢?看来是有的。儒家倾向于性善(虽然荀子主张性恶,但并不否认人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而向善的可能),故而倡导自律,对人寄予了厚望;法家则力主性恶,因而主张绝对地他律,对人则充满了绝望。这样两种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和态度反映在经济思想和政策上,就是儒家倾向于放任,[197]法家则倾向于管制,两家对于工商“末”业的不同态度正是这两种倾向的写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主张人性中既有向善的一面,又有从恶的一面,故而在对待农工商业的问题上也就介于宽容与严厉、放任与管制之间。正如罗素所言,历史上的哲学家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即“希望加强社会约束的人与希望放松社会约束的人”,[198]而在这两种观念的背后无不蕴涵着其对人的本质的思考和认识。
(四)余论
《庄子·天下篇》云: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返,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199]
在对待“本”与“末”、“义”与“利”以及人性的问题上,我们所看到的正是一种“道术”隐、“方术”兴的局面。这些相对立的观念无时无刻不处在一种张力(tension)之中,既相互排斥,又互为依存,并处于此消彼长的变动之中。一方面正由于它们都偏于一曲,自是其是,故而不能见全貌,识大体;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它们都有所见,故而都有存在的理由。用荀子的话来说,即“因为有所见,才会有所蔽”,这一深刻的悖论正是黑格尔所极其推崇的斯宾诺莎的那句名言——“一切规定都是否定”(Omnis determinatio est negatio)——的含义之所在。[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