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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古代中国与西方的史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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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第一编里,我们所说的历史,是指作为以往人类活动过程的历史,即在客观上已经实现了的历史。若果用德文来表示,那就是作为其本义的Die Geschichte,而这个词来源于动词“发生”(或完成)geschehen(源于条顿语词根),因而通常用来表示作为过程而发生过或完成了的历史,尽管这个词后来也被用来表示书写成文的历史。在第二编里,我们所要讨论的是“史学”或者呈现在历史著作里的历史。在德文里,这就是die Historie(源于希腊语词根)。在英文里,两者一概皆以 history来表示。在此之所以要区分“历史”与“史学”的词义概念,这是因为在二者之间既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又有重要的区分。就其联系方面而言,史学即建立在历史的基础上,无历史便无史学,或者说历史是史学的基本内核;同时,历史又在极大程度上(尤其是文明时代史)赖史学得以保存与流传,非史学则历史实在难以存在,或者说史学是历史保存的基本方式。就其区分方面而言,在历史与史学之间还有着认知阶段的重要不同。人类自从打制石器开始便有了自觉,因而进化成人。有人类便有人类历史的产生。可是,在文明曙光初现以前,这种历史的产生的过程只能通过遗物、遗迹等保存其某些一枝一节,实在难以窥其全豹。后来人们把这一类的历史称之为史前史。只有当人们对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有了回忆、记忆与反思,并且用文字把这些记录下来,这才有了作为书写的历史,才有了史学的研究对象。这是从事情发生的角度来说看历史与史学的区别与联系。如果从研究的角度来看,我们在第一编里研究历史,是以历史发生的过程为对象来作的反思和研究,而在第二编里,我们所要反思和研究的对象就是史学著作的本身了。所以,在这一编里,我们所要做的事是对于前代史学家著作的反思,亦即对于前代史学家对于历史的反思的史学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