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总喜欢埋怨天神,说什么灾祸都是我们降下的;实际上他们总是由于自己糊涂,才遭到注定命运之外的灾祸的。当前一个例子就是埃吉斯陀。他违反天命,霸占了阿特留之子的妻子;阿伽门农回家时,埃吉斯陀又把他杀掉;埃吉斯陀很清楚他要遭到凶死;这是我们事先警告过他的。[130]
显而易见,古希腊人在史诗中宣扬一种宗教性质的普遍的因果报应思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神的职能在于行使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扮演道德警察或判官的角色。而要有效地行使职能,适时地对违反道德准则的人与事进行干预,就需无时无刻、无所不在地监视着人的行为。神的及时显现说明神的监控的有效性。但这种监控有一个限度,就是前面谈到的,在遵守一般道德准则的情况下,在日常凡人琐事中,人可以自主自己的行为。
在《奥德修记》的诸神会议上,还重点讨论了奥德修返乡的问题。雅典娜批评宙斯设置障碍,阻挠奥德修重归故里,甚至谴责宙斯说:“你为什么对他这样狠毒啊?”[131]宙斯并没有震怒,而是平静地针对雅典娜的提问进行了解答。原来是波赛冬因奥德修弄瞎了他的私生子波吕菲谟的眼睛,因此怀恨在心。“让他远离乡土到处漂游。”宙斯表态说:“现在我们大家可以计划一下怎么让他回到家乡;波赛冬总要停止发怒的,他总不能单独违抗全体永生天神的意旨。”[132]显然,宙斯的兄弟波赛冬为难奥德修并没有征得宙斯和其他神灵的意见,换句话说,奥林波斯诸神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具有行使权力的独立性,并不需要事事请示宙斯。但在某项重大事务的决策时,诸神也需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单个神服从多数神。这种现象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宗教中并不多见,具有明显的地方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