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普遍性要求与覆盖结构不合理、一致性要求与三元条块分割、有效性要求和保障力度不充足、公共性要求与财政功能不健全四个方面的突出矛盾,而城乡三元结构和财政功能弱化是导致这四大矛盾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应当在财政转型与结构变迁的统一框架内加以推进。借鉴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提供方式和社会保障财政支撑方式两大领域的基本经验,保障范围的普遍性和统一性、保障结构的多元化、保障力度的兼容性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结构变迁的三大目标;而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制的结合、满足基本需求与优化给付方式结构的结合、专项社会保障预算和专业化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结合规定了我国社会保障财政转型的基本方向。在此基础上,我们基于理论推导,构建了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型,并推断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应当遵循一个社会保障财政支撑能力培育——城镇部门社会保障并轨——一元制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三阶段渐进式路径安排,并明确了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当然,这三个阶段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不同阶段在执行其重点任务的同时,也应当同时兼顾其他任务的推进,这种有主有次、逐步推进的最优路径安排,最终将对我国公平与效率双赢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
作者说明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的稳定器,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因而社会保障体制既属于经济体制构成的内容,也是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曾一度很注重这个问题。本文是我在自己过去研究的基础上,同我的博士生王韧在2005年形成的研究结果,发表于《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7期,后被《新华文摘》2006年第20期转载。本文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建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在现在的实践中有的已成为现实,尤其是本文关于中国社会保障体制建立的基本路径及具体战略,已成为人们的基本共识,因而我认为本文是有很强的实践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