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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比性和谐与互比性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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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人们在分析自身的经济利益状况的时候,通常会选择两种方法来判断。一种是将自身现在的经济利益和以前的经济利益作比较,与将来的经济利益作比较,当感觉到自己的经济利益是不断增长时,就会因此而比较满足。当公众都有这种感觉时,这时表明人们在经济利益上是和谐的。而另一种则是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他人的经济利益相比较,如果认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增长同他人经济利益增长是协调的,就会有满意感,自我满足度比较高,当公众都有这种感觉时,这时说明人们在经济利益上是和谐的。对前一种比较方式所达到的经济利益和谐,可称之为自比性和谐,而后一种则称之为互比性和谐。

经济利益的比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对比过程。不但要考虑个人所获得的具体经济利益,还要看个人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所付出的劳动。只有这样,才可能对有差异的经济利益具有认同感,从而实现和谐。但是很多人在比较经济利益的时候,却只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自己的劳动付出,从而就简单地认为经济利益差距大是不和谐的。这是没有考虑到经济利益的自比性和互比性所产生的问题。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个人获取的经济利益可能比较容易的被外界知道,但是个人付出了多少劳动、什么样的劳动,具体的劳动强度多大,以及获取的经济利益是否会和以前的劳动积累相关等情况,这些外界就很难知道了。前段时间,网上对国内某知名大学副教授的工资收入展开了很激烈的讨论,很多人认为该副教授4 000多块钱的月收入已经是很高了,超过了很多普通老百姓的收入。表面上看,似乎一个国内一流大学副教授的收入确实是比一个普通工人的收入高出很多,但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这个副教授工作8小时所付出的劳动和普通工人所付出的劳动根本不具可比性,而作为副教授所具备的十几年的知识积累和劳动积累也不是普通工人所能比的。所以,只是简单的比较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就认为经济利益不和谐观点,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