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或死亡往往造成长期分离。由于某些原因,还有少数孩子被寄养在他人家中,或被永久性地领养。
一般情况下,孩子若与亲生父母长期分离,总是需要有人代替父母来照料他们。这意味着将有人成为他们的“替代父母”,譬如,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养父、养母、其他亲人或养育者。
心理学研究发现,成功的“替代父母”通常包含四个抚养要素:
1.孩子从多大时开始被“替代父母”抚养;
2.“替代父母”进行照料的连续性;
3.照料的质量;
4.周围人的态度—如何看待造成替代性抚养的原因,如何看待是谁成了“替代父母”。
前面讲过,对于婴幼儿来说,照料的品质最重要!这句话也适用于“替代父母”。生活中,我们认识许多由“替代父母”抚养长大的人,而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是健康的、快乐的、优秀的。
在这里,我们还想从心理咨询的角度谈一下领养的问题。
领养几乎是一种终身的分离。但不同的领养情形,对孩子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第一种,孩子一出生就被送走。这等于母亲“堕胎”—精神堕胎。孩子在内心深处感觉母亲要“除掉”自己,他被永远地放弃了、送走了。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如果孩子(哪怕已经成年)能够发自内心地“同意永远地被送走”,他就会将爱转向自己的养父母。虽然心里仍有痛苦,但是,爱会继续传递。
第二种,孩子被母亲养育了一段时间之后才被送走。这代表母亲“必须送走”—孩子会觉得母亲“必须送走”自己,而非要“除掉”自己。这种情况就比第一种要好一些。孩子与亲生母亲之间仍然有联结,并未中断。如果对这样的孩子(哪怕已经成年)进行心理咨询,就需要帮助孩子在内心深处告诉心目中的亲生母亲:“出于爱,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