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波特在人格研究中有自己的特点,特别是在研究对象上,他以正常的健康人作为研究对象。与弗洛伊德等早期人格理论学家不同,他认为紊乱人格与健康人格没有机能上的类似性,应该以健康的正常人作为研究对象来建立人格理论。
一、合理研究人格的方法
奥尔波特视个体的人格为一独特的、复杂动力系统,要了解个体人格的全貌,尤其是每一个体的独特人格结构,单用一种方法,仅对其一两个侧面进行研究是远远不够的。人格研究必须采用“合理的方法”(Allport,1961,p.395)。所谓合理的方法,必须在客观系统地观察研究对象的基础上,运用高信效度的评鉴程序搜集资料,并对结果的意义加以解释。观察和对意义的解释是人格研究的中心。评鉴则是对观察对象做出科学解释的重要一环。没有观察,人格研究就成了无本之木;没有科学的评鉴技术,观察得到的结果也只能止于思辨;没有对结果意义的解释,人格研究将无法上升到质的层面。观察、评鉴和解释是人格研究的三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
二、人格研究的侧重点
(一)一般规律研究法和特殊规律研究法
奥尔波特把研究人格的策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般规律研究法(nomothetic)和特殊规律研究法(idiographic)。一般规律研究法试图在普遍意义上理解人的行为和人格,了解群体中某一人格特点的分布,以及个体这一人格特征在群体中的位置。一直以来,人格测量和描述的一般规律研究法被广泛采用,这是根据共同特质来从事人格研究的一种方法。特殊规律研究法则是为了了解某个特定个体的行为,以理解特定个体的机能为主要目标,研究人格的特殊规律。奥尔波特更推崇这种个案研究法,这种方法更注意每个人的独特性,试图确定各种特质在不同人身上的独特组合,通过这种组合来说明一个人独一无二的人格。如果让你和你的朋友同时列出5到10个特质词来形容你自己,你会发现,朋友的描述与你的描述不尽相同。因此,他认为研究者有责任去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不至于掩盖一个人特有的行为倾向。尽管如此,奥尔波特本身所进行的研究中,却仍然以一般性的研究方法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