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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研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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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五人格因素模型的研究虽然轰轰烈烈地在世界范围内展开着,但是,至今仍然有一些未能解释清晰、服众的结论。其实,也是这一研究领域仍要继续的研究主题。

一、因素命名与次序

20世纪70~80年代,在人格心理学领域,“大五”因素模型并未得到普遍的接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素命名及含义的混乱状态。在提到“大五”时,人们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大五?”或“谁的大五?”几位重要的五因素倡导者,如图普斯和克里斯托(1961)、诺曼(1963)、迪格曼(1981)、高德伯格(1989)、马格瑞和考斯特(1985)及约翰(John,1990)都有他们自己的大五(John,1990)。例如,因素Ⅲ就有公正性、依赖性、从众、慎重、任务兴趣、成就欲等多种描述,而因素V则被命名为文化、智慧或对经验的开放性。约翰认为,因研究者研究的特质变量不一样,他们由此抽取的因素结构理应有一些差异,但事实上,各种五因素模型之间有更多的共同性,因素命名上的不同并不意味着因素本身的差异(杨波,1998)。

为了给大五因素一个准确的命名和统一的描述。约翰(1989)、杜威尔(Formy Duval)等(1995)和詹森(Johnson)(1993)等研究者做了很多努力。其中,约翰(1990)指出了传统名称的许多缺点,而最好的命名仍未确定。他建议用罗马数字或马格瑞所用词首字母来替代,这比用一个单词来命名要好,可使人们唤起某一因素所代表的广泛意义。他的重新命名是:

E:外向,充满活力,热情 (因素Ⅰ)

A:宜人,利他,有感染力 (因素Ⅱ)

C:公正,克制,拘谨

 (因素Ⅲ)

N:神经质,消极情感,敏觉(因素Ⅳ)

O:开放,创造性,思路新 (因素Ⅴ)

对于人格因素的命名,也随着跨文化的研究而越来越有差异,研究者们更依据不同文化的特点而强调人格命名的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