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关系理论非常重视自我心理学,因此,这一理论也被视为自我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在客体关系论者中,他们更注重研究客体关系对儿童自我形成的影响。
一、关系自我
关系自我(the relational self)是自我在与“重要他人”的关系发展中确立起来的,它是在早期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在关系自我中,包括人我相互作用的模式、人际知识、自我认知等。自我认知包括所有自我发展的认知与情感,这些有关自我的认知和情感就储存并组织在记忆系统中。这种知识表征与人生中“重要他人”的知识表征紧密结合在一起,当个体的重要他人的表征启动时,如思念母亲时,个体的自我表征也会在头脑中活跃起来。“重要他人”的表征就成为个体自我中的一部分。
二、自我中心人格
克哈特认为,儿童是在与母亲的关系中产生自我的。儿童最初是“自我中心”的,其主要任务是要发展一个统整的自我(integrated self),以期望能通过与他人的交往来了解自己,使自己以后的生命有方向性、意义性(Phares,1997)。克哈特认为“爱己之心”(narcissism)是与生俱来的,它是一种自我追求充分发展其潜能的倾向,是一种正常的、健全的倾向,并非以往“自恋”的含义。早期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决定了孩子自我成长的方向。如果父母以正面、积极的态度接纳儿童,就会满足孩子“自大”感,认为自己是天下最重要的人,在随后健全的人格成长过程中,他们的这种“自大”心理会逐渐调整,形成符合现实的自尊心。倘若在儿童发展中遇到障碍,如失去母爱或体验到不健全的客体关系,儿童将不会建立适当的自我,从而形成“自我中心人格”(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习栏3-3
自我中心人格的测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