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人格的界定中,可以认识到人格的多重性。人格具有以下几种基本性质,这些性质表现出对立统一的特点。
一、独特性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这句俗语为人格的独特性(uniqueness of personality)作了最好的诠释。
一个人的人格是在遗传、成熟、环境、教育等先后天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不同的遗传环境、生存及教育环境,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心理特点。例如,“固执性”这一人格特征,在不同人身上赋予了它不同的含义。作为娇生惯养、过度溺爱的结果,这种固执性带有“撒娇”的含义;而在冷淡疏离、艰难困苦的环境下形成起来的固执性,会带有“反抗”的含义。这种独特性说明了人格的千差万别、千姿百态。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其风格,独特性体现了人的心理差异。核心人格的研究就是只针对个体的独特性而言的,例如,哈姆雷特的优柔寡断,林黛玉的多愁善感,就体现了表现在不同人物身上的典型人格品质。美国人格心理学家阿尔波特是一个重要的个体差异的先驱发言人,他有句名言:“火可以使黄油融化或使鸡蛋变硬”(Allport,1937),他认为:没有两个人是完全一样的,因此也没有两个人对同一事物做出完全相同的反应,每个人的行为是由独特的特性结构决定的。
强调人格的独特性,并非排斥人的共同性。人格不仅反映了人的独特性,也反映了某一团体所具有的共同特性。人格共同性是指某一文化、某一民族、某一阶层、某一群体的人们所具有的相似人格特征。人类文化学者把同一文化所陶冶出来的共同人格特征称为群体人格(group personality)或众数人格(modal personality),也叫公众人格(public personality)。例如,研究发现富有创造性的个体往往共享着一套人格特征:经验、兴趣广泛、喜欢复杂的事物、精力旺盛、判断独立、自主、直觉、自信、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矛盾冲突的影响力、创造的坚持性(Barron & Harrington,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