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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沈从文与丁玲、胡也频的三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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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从文的婚姻,众所周知的是他终生就结过一次婚,妻子是张兆和,然而在他的婚前,却发生过一些粉色的趣事。

郁达夫通过一封公开信强烈刺激了沈从文,促使他发愤进行文学创作,其中就包括一些早期带点儿颜色的小说,当然不是露骨的细节描写,只是通过一些象征手法来表达情色的趣味,比较著名的有《旧梦》《皇军日记》《长夏》《第一次做男人的那个人》,这些都是表现青年男子的各种性经历,均写在他的婚前。若你觉得早年的沈从文或许曾阅人无数,那未免有些武断,相比理论与实践结合得非常好的郁达夫,沈从文写这些东西主要依靠自己的想象力。若非要寻找写作原型的话,或许只能从他的初恋中寻找。

沈从文曾为回忆那一段初恋,写过一段话:

假若命运不给我一些折磨,允许我那么把岁月送走。我想象这时节我应当在那地方做一个小绅士,我的太太一定是个略有财产商人的女儿,我一定做了两任知事,还一定做了四个以上孩子的父亲,而且必然还学会了吸鸦片烟。[30]

他为什么这样说?假设当时没有离开湘西,他就会成为这样一个人,因为他的初恋就在湘西的芷江。

沈从文是凤凰人,祖辈倒是颇有些名望,但之后祖上就没落了。16岁的沈从文被迫出门谋生,去哪儿呢?他本人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幸好当时他有一个舅舅在芷江警察局当局长,于是就投到了舅舅门下,做了一个办事员,后又转到税务局做收税员。那时的芷江虽然是一个县城,但出了不少名门望族,比如三代将门之后的熊希龄。当时,熊希龄的弟弟比较了解沈从文,知道其家世渊源,人也聪明,就想把女儿嫁给他。这似乎成了一种潮流,同时在芷江,还有一些世家大族也想招赘沈从文,大家对这个肯上进、质朴的年轻人非常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