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之谓“大业”,乃是旧社会各方面的人都参与了一场彼此同情共理而齐心催生的巨变,鼎革之功,不尽在抛头洒血之人,有时甚至还有可能在对立的那一阵里。
革命成功之前,无人能预卜休咎;革命成功之后,不甘降服殄灭的一方就会出现大量修改记忆以博青史载名的人物,这些人之因势利导,随波逐流,未必出于自发,有时也是顺应时尚人情而已。但是,革命前后对于天道、国体、法理、官常乃至人情的种种认知之变异过大,如能回圜自若,也还是一门深不可测的功夫。
《熊成基事略》的作者傅善庆大约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熊成基事略》大约也就是这样的一篇文字——在惊天动地的巨变之后,顺利转弯达阵,不碍其仍可以为新时代的旗手。
在写成这一篇追记文字之后两年(时在民国元年五月一日),傅善庆才把它公开,推算其自叙之写作时间,是在庚戌年的春天——也就是熊成基被砍掉头颅之后的几天。之所以“箧藏经年,未敢宣漏”,就是因为时局的走向还不明朗,万一作者所言坦**真诚,则这种对革命表态同情的文字要是张扬出去、给守旧保皇分子看了,尽管在朝风夕云的变势之中,还是有可能酿成大狱的。
从相反的角度看去:一个负责鞫审革命党要犯的法务官僚,竟然在他所审理、处决的“钦犯”死后“浃旬”(十天),便将“其在狱廿四日之言论动作”一一笔记,而且,作者自道存心,还是“所虑阅世久远,驯致遗忘,且恐千秋万世欲求其最终之事实而不可得,因从日记中录出,略加删次,辑而存之”,看来也不可尽信。世故多疑之人一定可以推想:傅善庆未必是在熊成基死后由于革命大义之感动而为政敌立传,很可能还真是在庚戌(1910)、壬子(1912)的两年之间,眼看时不我予,遂作此以明志,至少摆上一副同情革命、善待党人的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