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一生有过很多朋友,李白的一生有过无数次偶遇、痛饮与离别。在大唐颤动的空气里,明月升了又落,山花开了又败,金樽满了又空,李十二就这样度过了一生。
魏颢是李白的“迷弟”,他数千里跋涉,替我们目睹了谪仙风采,替我们亲耳聆听了谪仙故事,替我们亲手举起酒杯。更可贵的是,魏颢是一个勤奋的人,他把自己和李白的交往细细地写进了《李翰林集序》中,这篇文章又奇迹般流传了下来。
换言之,不同于宋朝的欧阳修,不同于清朝的王琦,不同于前辈郭沫若,不同于今日的我,魏颢笔下的李白,是他耳闻目睹、推杯换盏过的活生生的李白,是喝醉了也说胡话、得意了也会忘形、离家了也会想念的血肉之躯——是一手的李太白。
江湖酒馆,举杯夜话,最容易动真情,最容易说真话,最容易说漏嘴。面对魏颢,李白显然没有任何保留,酒酣耳热后,该说的,不该说的,寻常的,敏感的,他可以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李白自己杀过人这事儿,大概就是那会儿告诉魏颢的。
“少任侠,手刃数人。”短短七个字,现在读起来仍然让人心惊肉跳。李白的胆子太大了,喝酒这事儿太吓人了,杀人这种隐秘至极的往事,竟然告诉一个刚刚才认识的陌生人。死生相托,不过如此。
要知道,唐朝实行着当时地球上最成熟的法律之一,唐律虽然与今天我们使用的法律大有不同,但对杀人这件事情的重视程度,与今天却没有根本的差异,最高的刑罚都是死刑。《唐律疏议》:“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虽因斗,而用兵刃杀者,与故杀同。”
手刃数人,按唐律为故意杀人罪,是最高可以判处极刑的死罪。这样的大事,说给魏颢听,想必魏颢当时也吓了一跳。幸运的是,魏颢是个靠谱的朋友,是个忠诚的可以信得过的酒友。很多年之后,魏颢将这件埋藏许久的秘密写到纸上时,并不准备立刻发表,因为他当时还不知道李白已经去世。魏颢将文稿交给儿子收藏,那意思很简单——他不打算给李白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