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人说罢一己之见,催促迷亭回答。就连精明的迷亭先生也穷于应付似的,从和服长袖里掏出手帕来逗弄我。“不过,嫂夫人,”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大声说,“就因为他那样胡乱地买书,胡乱地往头脑里填塞,人们才勉强称他为学者的呀。前几日我看到一本文学刊物,还登了一篇评论苦沙弥兄的文章哪!”
“真的吗?”女主人转回身问道。看她对丈夫的评价这么关心,到底是夫妻。
“只写了两三行,说苦沙弥兄的文章‘如行云流水一般’。”
“就说了这些?”女主人露出笑模样。
“还有什么——‘出神入化,神龙见首不见尾’。”
女主人怀疑地问道:“这是在夸赞吗?”
“啊,算是夸赞吧!”迷亭若无其事地将手帕在我眼前摆弄。
女主人说:“书是赚钱的工具,也不能不让他买。不过,他也太固执啦。”
迷亭心想:女主人又换了个方向发起牢骚了,便既向着女主人,又像是为主人开脱似的不即不离地巧妙回答:“固执是固执了一点儿。做学问的人都是这个样子嘛。”
“前些天从学校回来,说是马上还要出门,嫌换衣服太麻烦,你猜怎么着,他连外套也不脱,就坐在矮桌上吃饭。他把饭菜放在火炉架上吃,我捧着饭盆坐在一旁看着他吃,可笑死了……”
“这蛮像是现代‘验明首级’[4]嘛。不过,这一点正是苦沙弥兄之所以是苦沙弥兄之处呀……总而言之,他绝非‘俗调’之辈啊。”迷亭肉麻地恭维着。
“什么俗调不俗调的,我们女人可不懂。不管怎么说,他也太过分了。”
“总比俗调好啊。”
见迷亭一味地替主人说话,女主人以不满的口吻,转而问起了俗调的定义:
“人们常说俗调俗调的,到底什么是俗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