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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孟子之性善论及其性命一贯之见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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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亟言天志,于性则阙之,是亦有故。大凡以宗教为思想之主宰者,所隆者天也,而人为藐小,故可不论。务求脱去宗教色彩之哲学家,不得不立其大本,而人适为最便于作此大本者。此虽不可一概论,然趋向如是者多矣。墨学以宗教为本,其不作人论也,固可假设以书缺有间,然墨义原始要终,今具存其旨要,辩说所及,枝叶扶疏,独不及于人论者,绝不似天人之论失其一半,盖墨子既称天而示行,则无所用乎称人以载道也。

孟子一反墨家自儒反动之路,转向儒家之本而发展之,其立场比孔子更近于全神论及自然论,即比孔子更少宗教性。夫立于全神论,则虽称天而天实空,并于自然论,则天可归之冥冥矣。此孟子不亟言天而侈论性之故与?

孟子之言天道也,与孔子无殊,在此一界中,孟子对孔子,无所增损,此义赵岐已言之:

宋桓魋害孔子,孔子称“天生德于予”。鲁臧仓毁隔孟子,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余不遇哉?”旨意合同,若此者众。

其谓际合成败有待于天命者如此。虽然,孔子孟子之所谓天命,非阴阳家之天命,其中虽有命定之义,亦有命正之义焉,所谓“修身以俟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尽心·上》)。此以义为命之说,自谓述之于孔子:

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万章·上》)

且以为天命之降否纵一时有其不可知者,结局则必报善人:

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君子创业乖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君如彼何哉?强为善而已矣。(《梁惠王·下》)

其命正论之趋向固如是明显,然命运论之最早见于载籍者亦在《孟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