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某种强迫性神经症的形式进行的良心的谴责也同样是令人痛苦和烦恼的。但对这里的情况我们不太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强迫性神经症和抑郁症相反,它决不采取自我毁灭的步骤;好像它能避免自杀的危险,而且比癔症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免除危险,我们能够发现,保证自我的安全的东西就是保留了对象这个事实。在强迫性神经症中,通过向前**组织的退行,就能使爱的冲动转变成对对象的攻击冲动。破坏性本能在这里再次得到释放,其目的在于毁灭对象,或至少看起来具有这个意图。这些目的尚未被自我采纳;自我用反相作用和预防措施来奋力反对这种意图,而这些意图就保留在本我中。但是,超我的表现却好像是说,自我应该为此负责,并且在惩罚这些破坏性意图时,用它的严肃性表明,它们不但是由退行引起的伪装,而且实际上用恨代替了爱。由于两方面都孤立无援,自我同样徒劳地防御凶恶的本我的煽动、防御对实施惩罚的良心进行责备。但它至少成功地控制了这两方面的最残忍的行动;第一个结果是没完没了的自我折磨,最后在它所能达到的范围内对对象做系统的折磨。
它们用各种方法来对付个人机体内危险的死的本能的活动,其中一部分是通过和性成分的融合而被描绘成无害的,另一部分以攻击的形式掉过头来朝向外部世界,而在很大程度上它们无疑继续畅行无阻地从事它们的内部工作。那么,在抑郁症中超我是怎样成为死的本能的一个集结点的呢?
从本能控制观和道德观来看,或许可以说本我完全是非道德的,自我则力争成为道德的,而超我则可能是超道德的,因此才能变得像本我那样冷酷无情。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人越是控制它对别人的攻击性倾向,他在其自我理想中就越残暴——也就是越有攻击性。而日常的观点对这种情况的看法则正好相反:自我理想所建立的标准似乎成为压制攻击性的动机。但是,我们前面说过还有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个人越控制它的攻击性,它的自我理想对其自我的攻击性倾向就越强烈。这就像是一种移置作用,一种向其自我的转向,即便是普通正常的道德品行也有一种严厉限制、残酷禁止的性质。的确,无情地实施惩罚的那个更高级的存在的概念正是从这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