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门关上,当我转身的时候,他就在那里。以前我很怕他,因为他常常揍我。我想我现在还是很害怕,但是我立刻发现我错了。虽然他的出现是这么突然,让我感到呼吸急促,但没过多久,我就不再觉得他有什么好怕的了。
他看起来五十多岁了,头发很长,油腻腻地揪成一团披在肩上,被头发遮住的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像是躲在葡萄藤后闪烁着。他的头发全都是黑色的,一根白发都没有,而他长长的纠结在一起的大胡子也是如此。他的脸一点血色也没有,呈现着一种白色,但并不是一般的白,而是那种病态的白色,好像是树蛙或者鱼肚般的白色,让人看得毛骨悚然。至于他的衣服嘛——全都破破烂烂的。他跷着腿,靴子已经破旧不堪,甚至露出来两根脚趾,不时地动来动去。他的帽子放在地板上,是一顶老式的翻边便帽,顶头破了个洞,像个锅盖似的。
我站在门口望着他,他斜靠在椅子上瞄着我。我把蜡烛放下来,注意到窗户被打开了,他是从棚顶爬上来的。他一直瞄着我,然后说:
“衣服还上了浆,你还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啊?”
“说不准。”我说。
“你难道不亲你老爸一下吗?”他说,“自从我走后,你也学会穿好衣服了!听说你上学了,能读也能写,你以为你现在这样就比你老爸强了吗?我要把这一切都从你身边带走。谁说你能够做这样的蠢事啊?谁说的?”
“道格拉斯夫人说的啊!”
“那寡妇?啊?谁让她乱管闲事的?”
“没有人跟她讲啊。”
“好,迟早我要让她不敢管闲事!给我听清楚,别再上学了,你听见了没?我要让大家知道,把一个小孩养大并不是要他在他爸面前骄傲得像只开屏的孔雀。你不要再让我逮到你去学校了,听见了没有?你妈死之前不会读也不会写,我们家里的人死之前都不会,我也不会。你以为你会读会写有多么了不起,你老子可受不了这个。喂,读点什么来听听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