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清廷匆忙中颁布了《宪法十九信条》,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进步。16日,袁世凯的责任内阁正式组成。应该说,这两件大事做得相当漂亮,立宪党人的怨言大致平息,中国转向真正意义的君主立宪只有一步之遥。这一步就是根据《宪法十九信条》召集正式国会。国会召集,就意味着君主立宪全部完成。
然而,正式国会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应该怎样召集,在《宪法十九信条》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第七条说,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有法定特别资格者公选之。159至于怎样公选,这个信条没有进一步解释。
再看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虽然其中多处说到国会功能,但关于国会怎样组织怎样召集,也没有具体规定。其“君上大权”部分第四条,说君主享有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的权力。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很显然,这两个重要文件都没有国会选举的具体办法。
鉴于这种实际情形,资政院于11月5日议决几件大事,一是奏请清廷准许革命党人按照法律改组为政党。这当然是为议会选举做准备。二是奏请速开国会以符合立宪政体。清廷对这两个奏请都有积极正面回应。指令资政院从速拟订议决《议院法》《选举法》,办理选举。表示一俟议院选定,即行召集国会。160君主立宪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然而不论是清廷还是资政院,觉悟都显得太迟了,动作都显得太缓慢了,南方独立各省等不及了,没有独立的省份也有点等不及了,大清国大厦将倾的感觉越来越严重。不得已,清廷于11月14日下诏命各省督抚从速公举素有声望,通晓政治,富有经验,足为全省代表者三五人来京公同会议,以定国是而奠民生。又派张謇、汤寿潜等人为宣慰使,前往各省宣布朝廷政治改革的决心和宗旨。只是这些宣布已经意义不大,这些人即便有几个愿意从命,但他们又能说什么做什么?南方独立各省按照自己的轨道前行,23日,伍廷芳、张謇、唐文治、温宗尧等联名通过美国公使致电清廷,要求清帝退位,宣布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