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唐绍仪因“王芝祥事件”而辞职带有某种偶然性的话,那么,内阁与总统之间的权力之争则带有某种必然性。事实上,在北洋政府统治的整个时期,内阁首脑像走马灯一样地频繁更迭,除去某些特殊的原因外,似乎都与总统、总理之间的不协调存在着一种内在关联。
在《临时约法》责任内阁的框架内,内阁(正式名称为“国务院”)名义上辅佐大总统执行国务,实际上则往往牵制总统而对参议院直接负责。不仅总统发布的法律命令,须经有关国务员签署才能生效,而且由于国务总理为内阁中实际上的行政首长,所有阁员均须由他提名,经国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这样,总理既拥有组阁权,又有副署总统发布的所有法律命令权。因此,总统除非甘愿无所事事,否则动辄便易与内阁冲突。反之亦然。
唐绍仪辞职之后,袁世凯先后任命其心腹陆征祥、赵秉钧担任总理,这两任总理事事顺从袁世凯的旨意,无所事事,被称为“御用内阁”。至此,孙中山和革命党人所设计的以责任内阁与袁世凯分权,防止袁世凯走上独裁道路的目的实际上已经破产。
好在《临时约法》仅是民国宪政的起点,并事先规定在《约法》实行的10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开国会,制定宪法,选举正式大总统。
面对这样一个契机,革命党人和袁世凯以及一切关注中国命运与前途的人,都应当冷静地重新思索权力结构的模式,以期在民主共和的前提下,真正解决权力危机的问题,从而既能有效地防止个人独裁,又能建立一个民主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使政府有能力从容地推进中国民主化的进程和社会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发展。
无奈,在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下,盲动的从众心理支配着一切,人们更多地不是从制度本身来思考改进措施,而依然局限于某些个别人的道德品格问题上。革命派普遍认为,他们让权给袁世凯并没有错,只是袁世凯这个人“极不可信”,但鉴于在即将进行的国会选举中,袁世凯出任正式大总统已成定局,因此,他们解决权力危机的基本思路依然是怎样约束袁世凯的手脚,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此时最为活跃的革命党领袖宋教仁主张,先定宪法,后选总统,然后在政党内阁的框架内削弱袁世凯的权力。他说:“今者吾党对于民国,欲排除原有之恶习惯,吸引文明之新空气,求达真正共和之目的,仍非奋健全之精神一致进行不可。至于先定宪法,后举总统,本光明正大之主张,不能因人的问题以法迁就之,亦不能因人的问题以法束缚之。吾人只求制定真正的共和宪法,产生纯粹的政党内阁,此后政治进行,先问诸法,然后问诸人。凡共和国家存在之原理,大抵如此。”271这里虽然声明不以袁世凯个人作为制定宪法的依据,但在潜意识层无疑是期望以“真正的共和宪法”来约束袁世凯,在本质上与孙中山对《临时约法》的期待并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