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会想念万茨的。”奥古斯塔斯说。他正和考尔在微弱的晨曦中吃腌肉。“我已经想我的荷兰炉子了。我的面已经发好了,你偏想这个时辰走。”
“我知道你烤的饼好吃,”考尔说,“但我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找个更好的地方生活比吃你烤的饼更重要。”
“你不得不承认饼好吃,你吃得可不算少。”奥古斯塔斯说,“我还想租下这个镇,带着它一起走呢。这样咱们就有了个好酒保,还有人弹钢琴。”
考尔突然决定当天动身,奥古斯塔斯感到十分惋惜。他已经开始思念周围的一切。过去他虽然对它们没有特殊的好感,可现在一想到将失去它们,他便恋恋不舍。
“那口井怎么办?”他问,“咱们再有一个月就挖好了。”
“咱们?”考尔问他,“你什么时候为那口井动过一根指头?”
他向一旁看去,发现奥古斯塔斯的两头猪在马车底下哼哼,大为惊奇。天色昏暗,先前他以为是博利瓦在打呼噜。“谁把他妈的猪带来了?”他说。
“它们自己找来的,”奥古斯塔斯说,“这可是有创业精神的猪。”
“你打算把它们也捎着上路?”
“这还是个自由国家嘛!”奥古斯塔斯说,“它们要是不嫌别扭,跟着走就是了。不知道杰克在哪儿扎营了。”
这时,一群牛仔骑马归来了。他们是值夜班的纽特、豌豆眼、盘子波吉特和杰斯帕·范特,还有第五位,他可不是夜班成员。
“哟,是稀汤琼斯。”考尔说。
“老天,”奥古斯塔斯说,“这个人肯定是把他仅有的那点儿头脑也丢了。”
他们辞掉保安工作之前,稀汤曾和他们一道干过几个月。他勇敢,但懒惰,玩得一手好牌,而且毫无疑问,是他们认识的人当中最能干的骑手。他爱马爱到不离马背的程度,除非睡觉和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