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约翰逊认为,所有的赌棍都很懒,他们大部分人还挺自负,而杰克·斯普恩则又懒又自负。七月想,与其直接去得克萨斯,还不如先到沃斯堡去试试运气。那是一座规模相当大的牛集镇。
七月认为值得去调查一下,如果他能在那里遇上杰克,就会省下几百公里的路程,也将使他早日回到爱尔迈拉身边。回到爱尔迈拉身边比逮捕杰克·斯普恩在他思想中占的分量大得多,他在马上终日牵肠挂肚地思念她。乔和他这么个人搭伴真倒霉,乔一点儿也不想她。
事实上,七月想在沃斯堡停一下,最主要的原因是把他给她写的信寄出去。他想她或许很孤单,希望见到他的亲笔信。然而他花了好几个晚上的心血写成的那篇东西,拙劣得连他自己也决定不了是否可以寄出去。他之所以犹豫不决,是因为怕她发现信写得这么不好而讥笑他。但他感觉需要写这封家书,同时对自己的拙劣文笔感到伤心。信写得很短。
爱尔迈拉:
你好,我们平安无事,天气很好,一直是晴天。
还没有看见杰克·斯普恩,但我们已经过了雷德河,到了得克萨斯。乔很喜欢这里。他的马表现很好,我们俩都没有病。
愿你一切如意,没有挨蚊子咬。
你亲爱的丈夫
七月
几天来,他一直在反复思考那封信,想加上些他思念她的话,或是称她为亲爱的,结果还是认为加上这些字眼就太危险了——爱尔迈拉对这种话很反感。他还为自己的拼写担心,不知道有没有写错别字。有几个词他看着不顺眼,但无从查证,除非问乔。而乔呢,到目前为止只上过一两年学。他特别担心“蚊子(skeeters)”这个词。一天晚上,他们宿营时,他把这个词写在地上,问乔对不对。
“看起来长了点儿,”乔说,有人问他字,他很高兴,“我写的话,就删掉一两个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