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运酒船停泊之前,爱尔迈拉就知道大刺猬迟早要找她的麻烦。此人从未接近过她,也从来没有与她说过话。但是,每当她从小窝篷出来,坐在船尾看水时,她都能感到他在盯着她看。他们将酒桶装上篷车,越过草原去本特堡时,她坐上哪辆车,他的目光便跟到哪辆车上。
她想,也许是她瘦小的身材引起了大刺猬的兴趣吧。她从前有过这种麻烦,大个子男人喜欢她就是因为她个子小。大刺猬的块头比那个迫使她投奔七月的野牛猎人的还大。
黄昏时分,福勒有时来给她送吃的,他会坐下来与她聊上一会儿。他的脸上有道疤,从鼻子上边经过嘴唇,一直延伸到胡子里。他样子粗野,但眼神比较柔和。
“这种走私酒的买卖越来越干不下去了,”一天晚上,他说,“原来印第安人接了酒后往各处运,但现在白人把这一带的印第安人都圈起来了。我可能要往北走。”
“北边城市多吗?”她问道。她想起迪曾说他要去北边。迪就喜欢享受,诸如去旅店、理发馆等地方。有一次,她主动给他剪了个头,结果剪得一团糟。迪那次态度虽然挺好,但他的确告诉她,还是找理发匠更好。他对外表极为讲究。
“有奥加拉拉,”福勒说,“在普拉特河上。蒙大拿也有些城市,可是都太远了。”
大刺猬声音浑厚,即使在篷车隆隆的响声里,她有时也能听到他与别人谈话的声音。他穿一件野牛皮衣,很少脱下来,天气很热时也一样穿着。
一天早晨,发生了一阵大**。晨雾刚刚开始消散,值班岗哨说他看见山岗上有六个印第安人。报告人很年轻,他显得十分紧张。印第安人一直没有再出现。白天,三头野牛被惊动了,他们打死了其中一头。当晚,福勒给爱尔迈拉送来了据说最好吃的部位——几块牛肝和牛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