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奥古斯塔斯花了半天时间寻找蓝鸭的踪迹。蓝鸭很有胆略,那天晚上他带着罗丽娜从惊散的牛群里穿过,他们的足迹已被上千头牛的蹄子破坏了。这一招相当高明,敢用这一办法的人实在不多。
奥古斯塔斯多年没有这样下功夫追踪人了。他骑马走了整整一个上午,边找边回想他最后一次追踪的人,为的是给自己增添些成功的希望。最后一个人好像是韦布斯特·威特,一个本领不大的盗马贼。此人曾一度在布兰科一带偷马。一天,他与考尔去追这个人,并在日落前抓住他,将他吊死了。那一次跟踪很容易,因为他带着偷来的四十匹马。
关于韦布斯特·威特,他记得最清楚的是,这个人个子很高,他们是在一片灌木地带抓获他的,因而只能在一棵低矮的树上吊死他。当时的情况是要么就在那棵树上吊死他,要么带他回去。考尔反对将他带回去,他认为立即实施的制裁,才是真正合理的判决。在那些年月里,他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他们若不处置,就只有依靠巡回法官,而那些法官往往走不到那里。
“咱们把他带回去,他就会贿赂狱卒,或者挖洞逃跑,或者出别的差错,那就要再一次去抓他。”考尔说。考尔对于能用绞刑的人绝不实行枪决。而在当时的情况下,奥古斯塔斯也不反对,因为他们匆匆出发,弹药不够充足,所在的地区也十分不安全。
幸运的是,当他们把韦布斯特的坐骑赶开时,他的脖子断了,否则他就会站在那里笑话他们,因为那牧豆树枝垂得很低,他的两只脚都在地上拖着。
这件事至少发生在十二年前,奥古斯塔斯很快发现,他追踪的技术已经荒疏。头三个小时里他发现的马蹄印都是帽子溪牧牛公司的马留下的。他真想回去把狄兹叫来,尽管他知道考尔是不会轻易放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