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斯普恩站在那所低矮的房子门口,看着考尔和狄兹朝马厩走去。在史密斯堡,当他从那家酒吧门口往外看,瞧见那具尸体躺在宽阔的主要街道对面的泥土上时,便盼望着回家。而他现在已到家,才想起考尔情绪不好时多么令人惴惴不安。
“狄兹的裤子可真够呛,不是吗?”他平静地说,“他从前似乎穿得好些。”
奥古斯塔斯咯咯地笑了起来。“他从前穿得更不像样子。”他说,“嘿,那件老羊皮袄他一直穿了十五年。离他三米远,跳蚤都能蹦到你身上来。就是因为那件皮袄,我才叫他在马厩里睡的。除了跳蚤,我什么都不讲究。”
“那件袄呢?”杰克问。
“我把它烧了。”奥古斯塔斯说,“那年夏天趁狄兹和队长出门时烧的。我对他说让一个野牛猎人偷了。狄兹准备去追回那件皮袄,被我拦住了。”
“是啊,是他的皮袄嘛。”杰克说,“这不怪他。”
“得了吧,狄兹用不着它,”奥古斯塔斯说,“这里又不冷。狄兹舍不得它的原因是他穿的时间很长。咱们什么时候找到那件皮袄的,你还记得吗?那次你去了吗?”
“也许去了,可记不清了。”杰克说着,点上了烟。
“是在布拉索斯河边的一间房子里发现的。”奥古斯塔斯说。“我猜皮袄的主人逃跑时嫌它太重才丢下的。它重得像一只大绵羊,所以考尔才把它给了狄兹。咱们中间只有他才壮得能整天穿着它。你不记得了,杰克?就是那次在鬼怪堡山打仗的时候。”
“我只记得打仗,其余的事都有些模糊了。”杰克说,“坐在那里谈论过去,就是你们干的全部事情,可我还年轻,我需要谋生。”
其实,他真正记得的是每次过布拉索斯河时他都战战兢兢的,因为他们总共十一二个人,不能不想着可能会遇见上百个科曼切人或者基奥瓦人。要是他能想个不太丢脸的办法辞去保安队的工作,他当然愿意,但是他毫无办法。他经历了与印第安人的十二次战斗、与土匪的无数次交锋,末了却在安全无比的史密斯堡遇到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