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名利场上无论怎样愚钝的人,也不至于从不琢磨自己的朋友是如何生活的;出手再阔绰,也不至于从不好奇邻居琼斯或史密斯到底凭什么维持开支。就拿我自己来说吧,虽然我对詹金斯一家充满敬意,到了社交旺季总会到他们家吃两三顿饭,但看见他们坐着四轮大马车在公园里兜风,随从个个如同近卫步兵般威武,我承认我吃了一惊,而这是此生都将困扰我的谜。虽然我知道那马车是租来的,而且詹金斯家的用人拿的工钱仅供膳宿,但三个用人和一辆马车,意味着一年至少得有六百万的花销。这还不算,要知道他们家常设豪华宴会,两个男孩上的是伊顿公学,给女儿们请的是最上等的女家教和几位名师;秋天要么出国旅行,要么去伊斯特堡或者沃辛[1];每年举办一次舞会,饭菜均由甘特酒家提供——顺便说一句,詹金斯家的一流晚宴都由这一酒家提供,我曾经被邀请去填个空位,所以很清楚,当时一眼就看出那里的餐饮比他们家招待较低等客人时的平常饭菜要精致得多——我想说的是,再忠厚老实的人,也禁不住要好奇詹金斯家怎么会这么有钱。詹金斯到底什么来头?我们都知道他是文书局的官儿,每年有一千两百镑的薪水。是他太太有自己的财产吗?瞎说!弗林特小姐是白金汉郡某小乡绅的女儿,父母生了十一个孩子。她能从娘家得到的只有每年圣诞的一只火鸡,作为交换,到了淡季她还得为两个姐妹提供食宿,等几个兄弟来伦敦时包他们吃住。詹金斯到底是怎么平衡收支的?想必他的每个朋友都想知道,他为什么没有早早地被抓起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去年去了一趟法国布洛涅,居然还回来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里的“我”代表普遍的世人,或者每位可敬的读者私人圈子里的格伦迪太太[2]——每个人都能指出几个类似的朋友家庭,谁也闹不清他们是怎么维持生活的。我们肯定都喝过他们不少酒,但与好客的主人碰杯时,也常不免心生疑惑,这钱他怎么花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