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个人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知识而言,关于共相的知识正像关于殊相的知识那样,可以分为:亲知的、仅凭描述所知的,以及既非亲知也非通过描述所知的。
我们先来考虑通过亲知而来的共相知识。首先,显然我们都认识如白、红、黑、甜、酸、喧闹、硬等共相,也就是说,我们亲知感觉材料所证实的那些性质。当我们看到一块白时,我们首先亲知了这一块特殊的“白”;但是通过看到许多块的白以后,我们并不费力地学会把它们共同具有的那个“白”抽象出来,在学会这样做的过程中,我们学会亲知“白”。类似的过程能使我们亲知这一类的其他共相。这种共相可以称为“可感的性质”。它们可以比其他事物更容易被抽象地理解,而且它们似乎比其他共相更少脱离殊相。
接下来讨论关系问题。最容易理解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感觉材料的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例如,我可以一眼看到我正用来写字的整页纸,所以这整页纸就包含在一个感觉材料之内。但我察觉到这个页面的某些部分在其他部分的左边,有些部分在其他部分的上面。在这个事例中,抽象过程似乎是这样进行的:我相继看到一些感觉材料,其中一部分在另一部分的左边;我认为这就像在不同的白块例子中一样,所有这些感觉材料都有某种共同之处,通过抽象过程,我发现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各部分之间的某种关系,即我所说的“在……左边”的关系。我就以这样的方式亲知了“关系”这种共相。
我以同样的方式,也觉察到了时间的先后关系。假设我听到一组钟的响声:当最后一座钟的声音响起时,我能在脑海中保留整组钟声,能觉察到较早的钟声比较晚的钟声先到。在记忆方面,我也意识到所记忆之事发生在现在之前。无论从上述两点的哪一个,我都能抽象出前和后的共相关系,正如我抽象出“在……的左边”的共相关系一样。因此,时间关系就像空间关系,也是我们所亲知的关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