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研究成果可以力证惩罚不具有任何作用。但为何会没有作用还尚难定论。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可以冒险做一些假设。
● 惩罚令人暴怒。与其他形式的控制一样,惩罚手段的使用通常会激怒挨罚者,而且是双重痛苦,因为他(她)感觉无能为力。历史上关于国家的教训映射了心理学关于个人的教训:一旦有机会,曾经的受害者或许会成为施害者。
● 惩罚是权力使用的榜样。体罚给孩子树立的榜样是暴力,让他们学会用暴力解决问题。事实上所有惩罚手段都会起到类似作用。我们惩罚孩子时(“不要再做X”),孩子可能吸取、也可能没吸取我们想让他们得到的教训,但他们肯定学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即他们的榜样,出现问题时,会试着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给他人制造不愉快,强迫他人就范。一位研究人员指出,惩罚不仅会令孩子感到愤怒,“同时也会给他们提供公然表达敌意的榜样”。换句话说,教会了孩子谁块头大谁就是老大。
● 惩罚最终会失效。孩子越大,越难找到令他们真正不愉快的事。(同理,找到他们真正感兴趣的奖励也越来越难。)不知从何时起,你的威胁开始变得空洞,你的孩子也会对“关你的禁闭”或“这周不给你零花钱”这样的话变得无所谓。这并不能证明孩子无情或固执,更不意味着你需要借助更加残忍的方式折磨他们。相反,只不过说明了试图通过惩罚手段纠正错误行为这种策略从一开始就是愚蠢的。
你可以这样想:当低龄儿童想弄明白自己为何应该成为好人、或为何要抵抗某些**时,家长就是在面临一个选择。他们可以运用对孩子无条件的爱所培养的尊重和信任,以理性和耐心向孩子解释为何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会怎样影响他人;也可以仅仅是诉诸**裸的武力:“如果你再那样做,我就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