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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民很难靠军功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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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说法称,“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之后,虽然对民众非常严苛,但这种严苛相对公平,底层民众也可以通过军功,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难道不好吗?”

如果“底层民众可以通过军功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是一个事实,那秦政的严苛究竟好不好,尚可见仁见智。

遗憾的是,它不是事实,只是后人脑补出来的一种错误印象。

秦国(朝)确实实施了军功授爵制度,该制度也确实将“耕战”列为秦民上升的通道。但这条通道非常窄小,上升的程度也非常有限,而且极容易发生阶层坠落。

秦国(朝)军功爵制的大体情形,见于《商君书·境内》。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第一项,是明确以耕战为授爵的唯一标准,杜绝秦民在耕战之外另有取得富贵的渠道。即所谓的“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哪怕是宗室子弟,若无军功也“不得为属籍”。

第二项,是将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自下而上,也就是从第一级到第二十级,依次是: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公大夫、官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良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待遇。

第三项,是对如何获取爵位,作出具体规定。这一块的内容最多,被误解也最严重。比如其中一条规定是:“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即被许多人误解为秦军士兵在前线砍下一颗敌军的头颅,回去后就能得到一级爵位的赏赐,可以从无爵位的“士伍”跃升为“公士”,可以从“公士”跃升为“造”,还可以得到朝廷赐予的田宅和“庶子”(指由政府分配无爵位的普通秦民来侍奉有爵位者)。只要不断在战场上砍下六国士兵的头颅,爵位就可以不断提升,功名富贵也全部收入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