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参被视为一种灵丹妙药,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功效。而现代医学早已通过细致分析,指出人参的主要成分“与胡萝卜根差不多”。中国人的人参迷信,从何而来?
一、明朝以前,与干枣并列
中国最早有关人参药用价值的记录,见于成书秦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东汉末年的张仲景在《伤寒论》中,说人参“主治心下痞坚,旁治不食呕吐等”。后来南朝《名医别录》、唐朝《药性本草》、宋朝《诸家本草》、元朝《用药法象》等历代医书,对人参的药用功能都有提及。
至明人李时珍编纂《本草纲目》,声称“人参治男妇一切虚症”,包括“发热自汗、眩晕头痛”,及“痎疾、滑泻久病”等,人参遂从普通中药材种“脱颖而出”,登上“神药”的地位。①
明代以前,中国人吃的人参,主要产于上党地区(今山西长治),被称为“上党参”;其次是“辽东”地区(今辽宁西部)的“辽东参”(又称“辽参”)。
当时,人参只被视为一种普通食/药材。比如,苏轼在给朋友王定国的信中说,“必欲寄信,只多寄好干枣、人参为望。如无的便,亦不须差人,岂可以口腹万里劳人哉。”在给章质夫的信中又说,“万一有南来便人,为致人参、干枣数斤,朝夕所须也。”②
显然,对苏轼而言,人参和干枣一样,是一种满足“口腹”之欲的食品,而非保值百病的良药。动辄托人顺路带上“数斤”,也说明这种食品在当时并不名贵。
明代之前,也有少数人参品种被认为很名贵。比如,上党参中有一种“紫团参”,据说仅生长在上党地区的紫团山上。《梦溪笔谈》里记载,王安石患有哮喘,需用紫团参医治而不可得。有朋友送来几两,王安石坚辞不受,说:“平生无紫团参,亦活到今日”。不过,从苏轼为满足“口腹”之欲“朝夕”食用人参来看,普通上党参在北宋,仍属普通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