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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发言权与最终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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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我们手中的权力,并不一定意味着我们必须对自己的倾向保持沉默,而是应该尽可能地把最后的决定权放到孩子手中[2]。例如,我可能会用平铺直叙的口气说出我认为孩子应该为她刚做的事情道歉,但让她自己决定这个结论是否正确并且她是否会依此行动。(毕竟,如果孩子认为不是,那么就是在她毫无歉意时强迫她说对不起。)

即使我们不愿授予孩子最终发言权,但仍要授予他们最初发言权,也就是说,给予他们申辩自己的机会。因此,当孩子询问我们能否做某事时,我们的反应应该是“哦,你认为呢?”这会让孩子知道他们的观点受到重视,也会让他们积极地思考他们的要求所可能导致的后果。

在手足冲突中,是否以及如何让孩子做决定的问题就有些复杂了。许多家长贸然插足,结果因为偏袒一方反对另一方、或不公平指责双方、或费力找出谁该受指责,导致事情变得更糟。这样做,让孩子学会用自己的方法进行谈判的过程短路。

然而,我并不完全赞成“让孩子自己厘清”的笼统建议。首先,感觉自己拥有合法不满的孩子会认为你对她不够关心所以袖手旁观,你对她的抱怨满不在乎。第二,你的甩手政策会让更弱的那个孩子听任更强大或更聪明的孩子的摆布,你会造成一种你赞同任何结果的印象,无论这个结果有多么不公平。

请明确你的关心和同情,查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你随后决定让孩子们自己想出解决的办法,那也要确保你知道这个办法是什么。这对于所有参与者来说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事发后同两个孩子交谈,帮助他们磨合解决冲突的技巧、思考公平的含义,并考虑他们下一次该怎么做。不过请小心:正如一位心理学家指出的,“家长的干预并不能保证公平性;只是在冲突中加入一个更加强大的参与者,无论事实如何,他的话就是定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