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养育行为可能会有悖于我们为孩子设立的长远目标,同理,有条件养育的技巧也会有悖于我们的基本信仰。这两种矛盾都会帮助我们反思自己对孩子的所作所为。不过,反对有条件养育,还不仅限于它与令人忧虑的价值观之间的关联,一旦了解它在真实世界对孩子所造成的影响,我们恐怕就会更加对其嗤之以鼻。
约半个世纪前,心理学界的开拓者卡尔·罗杰斯(Carl Rogers)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当家长的爱取决于孩子的行为时会产生哪些结果?”他解释道,作为这种爱的接受方,孩子会唾弃自己不受珍视的那部分,最终他们会认定自己只有以某种特定方式表现(或思考或感觉)时才是有价值的。这基本是导致神经官能症(或更糟情况)的配方。爱尔兰儿童健康署曾发表一篇世界范围内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文章,其中列举了儿童养育的十大“情感虐待”模式,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有条件养育,即对孩子关心的程度以其行为或举止为条件”,仅次于“持续的批评、挖苦、敌意或指责”。
如果被问,大多数家长都会坚称他们当然无条件地爱孩子,尽管他们使用的养育方式在我(和其他作家)看来存在问题。有些家长甚至还会说,他们之所以用那些方法训诫孩子,恰是出于爱。我想回到前边曾经顺口提到的一个观察:相比我们对孩子有何感受,孩子如何经历这些感受以及如何看待我们对待他们的方式才更重要。儿童教育家提醒我们:教室的要素并不在于老师教授了什么,而在于学生学到了什么;家庭也是如此,重要的是孩子接收到了什么信息,而非我们认为我们在传递什么信息。
研究人员一直致力于研究不同的训导方式会对孩子造成哪些不同影响,但要找出如何认定和衡量每个家庭实际情况的办法并不容易。他们不可能随时亲临现场观察相关的互动(录影也很困难),因此有些试验只能在实验室里完成,即单个家长和单个孩子被要求共同完成某项任务。有时家长会接受采访,或填写调查问卷,以了解他们常用的养育方式。如果孩子年龄足够大,他们会被问及家长平时的表现;如果孩子已长大成人,则会被问及家长过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