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拉姆雷兹》的作者点上一支干草雪茄,得意洋洋地倚着箱子内壁坐下,右肩上面正好是那盏煤油灯。他蜷起膝盖,摊开笔记本,翻开崭新的一页,一笔一划地认真写起来:
第六章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边削铅笔边思考,眼睛好像正注视着浮现在脑海里的画面。他伸出一只脚,下意识地用鞋帮擦了擦公爵的后背。彭罗德还没有完全迸发出灵感,但他还是打算提笔了。刚开始他写得很慢,慢慢地速度上来了。他写得越来越快,越来越有状态,情绪也越来越高涨,最后,灵感的火花终于亮了——要是没有这火花,纯粹的文学之火也就无法被点燃。
威尔逊先生正准备掏枪,可我们的男主角已经把枪口对准了他:“哼,你不可能在我的地盘得手的,朋友。”
“你就这么有把握?”那人不屑一顾,一直紧咬着的嘴唇渗出了鲜血。“你不就是个其貌不扬的强盗嘛,想吓倒我可没那么容易。”拉姆雷兹仰头大笑,枪口指向威尔逊先生。
两人厮打在一起,但威尔逊先生很快把他绑了起来并塞住了他的嘴,随后便离开了,只留下我们的男主角。黑牢无光,他使劲挣扎,试图挣脱绳索。这时,老鼠也吱吱作响地出来啃咬他。这鬼地方的虫子都爬到了他身上。但他很快就吐出了嘴里的布团,绳子也很快挣脱了。
没一会儿,威尔逊先生和他的那帮跟班又折了回来,看到他这副惨相,他们高兴坏了。“哈,快来瞧呀,这就是拉姆雷兹!”他们对倒霉透顶的他极尽嘲弄之能事,肆意戏谑他这副狼狈相,因为拉姆雷兹又自己捆住了自己,其实他随时可以挣脱。他们骂道:“瞧他这副德性!还真以为自己是条好汉。我现在倒要看看他有什么能耐。啊,我可不想像他这样,倒霉透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