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也是一到下午六点就从位子上站起来,然后像小偷般悄声地说:
“我先走了。”
从资历二十三年的组长到资历七年的吴代理,没人有要下班的意思,甚至根本没什么人打算站起来。但我无所谓,因为我是在约定好的时间内拿约定好的钱做事的劳动者,还因为工作态度像美国人,而获得“Michael”这个称号。由于我们组的人总是叫我“Michael”,其他组的人甚至真的以为我是从美国归来的侨胞,或至少是从美国的大学毕业的。我反而觉得让他们误解比较轻松。毕竟我知道他们都觉得从不和大家吃午餐或参加聚餐的我,是个“社会生活”(虽然不知道字典上的正确定义是什么,但总之就是那个)不及格的怪胎。
自从我下定决心“反正有什么不如意就干脆辞职不干”之后,所有的事情就轻松多了。我一点也不在乎。
这也是在说谎。
若是真的不在乎他人的看法,应该也不会有这些可有可无的想法吧。
我的性格跟我看着就像坏人的长相不同,其实我做事很小心,也很会看别人脸色。只不过我决定将写作当作我的本业,将公司的工作当作副业。下定决心是一回事,性格又是另一回事。虽然我还是会看人脸色,但仍决定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运用那想象不到的内在能量。下午六点整,我往办公室门口走去,后脑勺有点痒痒的,(我穿的是跟运动鞋差不多的舒适机能皮鞋,鞋跟不太会发出声音)莫名为不发出脚步声而暗暗努力。办公室老旧的门好像发出了太大的摩擦声,我似乎幻听有人叫住我,于是赶紧把门关上,奔出公司大楼。
走到街上时,我还怀抱着坚定的意志,想着今天一定要运动。但一接近健身房,原本紧抓着背包带子的手却松开了。昨天没去,所以今天一定得去,但是脖子后面为什么这么酸痛呢?腰好像也不太舒服。我今天确实认真地工作了。好像在哪里听过,若是以这样僵硬和疲劳的状态去运动,很有可能会受伤;不仅效率降低,搞不好还会严重流失肌肉。一周有七天,其中只要四天,只要运动四天就可以了,今天不去也行,不是还有明天吗?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