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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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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一章要论述的,也就是一个层级很高的修炼过程。有不少概念会在修炼中连缀起来,例如“虚”、“复命”、“常”、“明”、“公”、“天”,而到了“天”,也就到了“道”。

概念一多,就像沿途出现了很多深井,需要不断停步了。历代研究者在这一章好像也伤了不少脑筋。那么,我们不妨从头清理一下。请先看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这么多概念,我们一个个来对付吧。好在老子本人已经声明“名可名,非常名”,我们也就可以简略一点。

先说“致虚极,守静笃”。这六个字,核心是“虚”、“静”两字。“致”、“守”是动词,义为导致和守护。“极”和“笃”是指“虚”与“静”的极致状态、纯正状态。连在一起,意为:导致和守护真正的虚与静。

既然如此,我们就要认真面对“虚”和“静”这两个字了。

“虚”,指心境空明,它的对立面是“实”,那就是还没有被实利所干扰的境界。

“静”,指心无波澜,它的对立面是“动”,那就是还没有被躁动所干扰的状态。

两个字加在一起,也就是说,虚静之心,是尚未被内外因素所掺杂、所迁移的“本心”。用现在的话说,也就是纯净无染的本体生命。

世上的人和物,是不是都会回归本心呢?如果说,回归本心可以概括成一个字“复”,那么,我们是不是经常看到“复”呢?

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也就是说,在万物并作的热闹中,我们的任务就是去观察“复”,看看哪些有可能回归本心。这个任务,就可以简称为“观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