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卡森·麦卡勒斯之前,在微博上看到一则不幸的新闻:八十五岁高龄的马尔克斯被确诊罹患老年痴呆症,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写过《百年孤独》。这意味着,作为读者的我们,将再也看不到马尔克斯的新作。同时,也意味着一位作家生命的终结。这无疑是令人悲痛的,即使是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我们也只能期盼奇迹发生。
这么说来,疾病的确是作家的天敌。但对于此,弗兰纳里·奥康纳和卡森·麦卡勒斯或许会有不同意见。前者干脆说她的红斑狼疮是上帝的恩赐,成就了她的写作,认为错过疾病无异于错过上帝的恩典。至于麦卡勒斯,她的风湿热或许也在其文学生涯中做过点什么——
比如超乎常人的敏感,孤独与疏离,畸零人哥特式阴暗又丰富的内心,说不定就源于肆虐于麦卡勒斯血液中的病毒。
假如不是十五岁时父亲送的一台打字机,假如不是在纽约地下铁把学费丢掉,麦卡勒斯也许将只能作为一个平庸的音乐家在历史中显现,或许干脆湮没于历史。但她利用了那两个偶然,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夜间写作班留驻,并最终以一部《心是孤独的猎手》跻身文坛。写下这部小说时,她才二十三岁,这是一个令世上太多写作者绝望的年龄。
这不胜枚举的绝望者之中,就有她的丈夫,利夫斯·麦卡勒斯。这个男人是个失败的作家,却发现了麦卡勒斯的惊人才华。然而对他的人生而言,却难说是幸事——疾病是卡森的陪嫁,利夫斯要照顾她多愁多病的身体;成名后,他要生活在她的光环之下,彼之光环、他之阴影,何况卡森是个虽然疾病缠身却热衷于社交活动的女子;以及她的不忠,当她爱上作曲家大卫·戴蒙德后,利夫斯不得不目睹婚姻的破裂而伤心欲绝。虽然他们复婚了,但利夫斯还是在卡森死前一年,在某个小酒店逼仄的房间内自杀。他的作家妻子至少是凶手之一。更准确地说,是卡森·麦卡勒斯不无病态的、冷冰冰的心灵,在利夫斯的通往死亡之路上推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