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事是表面看起来的那样。我跟你说过巴赫的眼睛吗,弗兰克?”
“没有。”
“你想听吗?”
“想听,谢谢。”
佩格拎着壁纸,站在梯子上,一手拿着黏胶,一手夹着支莎邦尼彩虹烟。佩格其实已经和弗兰克说过巴赫——她常说起巴赫,但到现在为止,她尚未对装潢整修展现过任何兴趣。而此刻,这个健硕的女子正站在小小的梯子顶端。让她继续留在那儿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她畅所欲言。
“巴赫是个天才。”她说,眉飞色舞地在卧房墙上抹上黏胶,“天赋异禀,出类拔萃。只要听到一小段简单的旋律,他就可以即兴发挥,东加加、西改改,这里顺序改一下,那里调整一番,就大功告成了。他甚至都不用写出来,在脑中就可编完一整首曲子。他就是爵士乐,弗兰克,他就是他妈的德国巴洛克时期的爵士乐。”
她激动到摇摇晃晃。弗兰克牢牢扶稳她脚下的梯子。
“他有二十个小孩,这我跟你说过吗?”
弗兰克说是的,她说过了。佩格是在她三十岁那年遇见弗兰克的父亲——或许该说父亲们——他总归有个父亲,只是佩格不确定是谁。她也不会再重蹈覆辙。弗兰克一直不知道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尤其是她人生中不管什么都纷至沓来。特别是男友。她有很多男友,而且大部分已有家室。有那么一阵子,他会在他们身上寻找与自己的相似处,比如眼睛的颜色或耳郭的形状,甚至会在上床睡觉前冲着他们意味深长地一笑,最后终于有个人忍不住问佩格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但现在,她站在梯子上,穿着一件蓝色的日式罩衫,头上缠着粉红色头巾,一面咒骂不休,一面谈论巴赫,同时手里还贴着壁纸。
“在巴赫那个年代,音乐的主要功能是赞美上帝。但他一生困苦,十一岁时成了孤儿,长大后自己生了许多孩子,超过半数都夭折早逝,连妻子也年纪轻轻就离世了。他了解失去、了解绝望,就像他也对愤怒与自找麻烦同样熟悉。所以,他的音乐可以说是介于神和人之间,讲述的是人如何升华成神,如同嗑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