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读过《保尔和薇吉妮》(31),向往过书中的那间小竹屋,黑人多明戈和那条名叫“忠诚”的狗;尤其是那位柔情蜜意、乐于助人的小哥哥,他会爬到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上摘红果子给你,或是光脚在沙滩上奔跑,给你带来一个鸟窝。
十三岁那年,父亲亲自带她进城,送她进修道院。他们下榻在圣日尔韦街区的一家小旅馆,晚餐时用的盘子上绘有德·拉·瓦利埃尔(32)小姐的故事。上面那些带有传奇色彩的释文赞美着宗教,圣洁的心灵和宫廷的奢华,然而被餐刀来回刮过,已经不再连贯了。
一开始在修道院的那段时间,她过得并不沉闷无聊,她喜欢与修女们在一起,为了让她高兴,修女们常常带她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穿过食堂,然后进到小教堂里。休息日她几乎不怎么玩,对教理课也颇有领悟,代理神父先生那些难题也总是由她来回答。她从未脱离过这种温馨的课堂氛围,生活在这些面色苍白、戴着饰有铜十字架的念珠的妇女中间,祭台的香气、圣水缸的清新,以及蜡烛的光芒所营造出的神秘萎靡感,使她不知不觉地昏昏欲睡。做弥撒时她看着书里那些天蓝色边框的圣画走神,她喜欢那只生病的羊羔,喜欢利箭刺穿的圣心,以及背着十字架踉跄前行的可怜耶稣。为了练习苦修,她试过禁食整整一天。她冥思苦想,尝试向神许下愿望。
去做忏悔时,她会编造出一些轻微的罪过,以便能多待一会儿。她跪在暗处,双手合十,脸贴住栏栅听神父窃窃私语。布道中提及的那些有关未婚夫、配偶、天国的情人和永恒的婚姻之类的比喻,让她的灵魂深处泛起一种意想不到的甜蜜。
每晚做祷告之前,大家会在自习室里读一些宗教读物。平日里,读的是些圣史概要,或是弗雷西努斯(33)神父的《讲道集录》;星期日,则读上几章《基督教真谛》(34)作为消遣。最初几次听到浪漫主义忧郁的哀叹之声回响在尘世和来世之间,她是多么震撼啊!假如她的童年是在商业街的一间店铺后屋度过的话,那么那时大自然的诗意也许能沁入她的心脾,毕竟一般来说,这样的诗意都是通过作家的作品传递出来的。但她对乡村太过了解,她熟悉羊群的咩咩叫声,熟悉乳制品的味道和犁铧的光泽。她过惯了风平浪静的生活,反而渴望多舛坎坷。她喜欢大海,只因它的惊涛骇浪;她喜欢草木的青葱翠绿,也只是喜欢它们点缀在废墟之间。她必须从事物中获得某样好处,凡是不能立即满足她心灵享受的,她都将其视为无用之物,拒之门外。她的性格中更多的是多愁善感,而非一种艺术气质;她寻找的是内在的情感,而非外在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