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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给你的文件千万别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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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是昆明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员工。因为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发不起工资,于是就逼着他签了一份“自愿离职证明”。公司负责人还说不签就不发剩余的工资,而在小王签下证明后,工资却并没有如约发放。小王是年初入职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售卖培训课程。2020年7月底,有小道消息说公司可能会倒闭。小王认为公司让自己签“自愿离职证明”应该算是裁员,公司应该给自己补偿。小王说,他的工资和绩效挂钩,每月能领到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因为不想辛辛苦苦工作了却拿不到报酬,所以无奈之下只能签了离职证明。小王本以为这样就能顺利拿到薪酬,可没料到公司的老板居然如此不讲诚信,连工资都不发。小王算是被公司套路了。

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在实践中如果签了自愿离职的文件,就很难拿到经济补偿金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