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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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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扩张和制造业改进以前的未开化的社会状态下,人们对于那些只有商业和制造业才能带来的昂贵奢侈品还不甚了解的时候,一个拥有大量收入的人,除了尽收入之所能养活、使用人口之外,再也没有其他消费或享受收入的方法。这一点我在本书的第三篇已经竭力进行说明了。在任何时候,拥有大量收入就意味着拥有大量可支配资源。在那种未开化社会状态下,收入通常都是以生活必需品来支付,如食品、衣物、谷物、牲畜、毛皮、生皮等。那个时候既没有商业,又没有制造业,所以这些物资的拥有者找不到任何其他方式可以交换其消费不了的物资,只能将剩余物资尽可能多地供给别人。在这种情况下,富人及有权势的人的主要费用,就是用于没有奢华的款待和没有炫耀的慷慨,而这种款待和慷慨,我在本书第三篇也曾说过,是不会使他们陷入破产的。而自我享乐就不一样了,追求轻浮的结果,就连智者有时也不能免于灭亡。例如斗鸡的狂热,曾经使许多人破了产。我认为,不会有太多人因为上述性质的好客或惠施而破产,但因铺张的款客和炫耀的惠施而败家的则数量庞大。在我们封建祖先的那个时代,同一家族长久继续持有同一地产的事实可充分表现他们生活上量入为出的一般倾向。尽管大的土地所有者施行着乡下式的大宴宾客,在我们看来虽与良好理财原则有所背离,但我们得承认他们也是知道节俭的,并没有把所有收入尽数消费掉。他们通常会把一部分毛皮或生皮卖掉以换取货币。这些货币的一部分,他们可能会用以购买当时所能提供的为数不多的虚荣品及奢侈品来消费,但还有一部分,则会储存起来。实际上,他们除了把剩余的部分储存着,也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经商对于那个时代的绅士有失体面;放债吧,在当时就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并且也是法律不允许的,更不是绅士所为。此外,在那个动**混乱的年代,说不定哪天就会被赶出自己的庄园,所以在身边储存一点货币,在逃往安全地带时以便携带一些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是明智的。在动**之下,货币使得储存和藏匿便捷。经常会有埋藏物或者无主财宝被发现,这一点证明,当时储存货币和藏匿是非常流行的。在一段时期里,埋藏物几乎成了君主的一个重要收入部分。然而在今日,即使是王国的所有埋藏宝物,或许也抵不上一个富人私人收藏的重要部分。当不知有昂贵奢侈品的时候,有大收入的人可能将节省的钱贮藏起来。